柯男因用口罩遮蓋車牌,被警方盤查,但他不符盤查,被壓制後還嗆警攻擊警察(示意圖)。圖/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台中市柯男去年間騎機車行經北區,因機車車牌用口罩遮掩,被巡邏警員發現後,前往盤查,未料柯不符盤查,警方用強制力將其帶回,未料過程中柯嗆警「信不信斷了你的腿」、「下次找更多人來對付你」,還揮拳毆打警方,一審認定柯涉妨害公務、傷害等罪,判處6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18萬元。判決書指出,柯志明在去年8月28日上午8時許,騎車行經北區三民路、公園路口時,因柯將車牌以口罩遮蔽,台中市第二警分局育才所警員蕭傑隆、陳育鐸巡邏時發現,而予以攔查取締。柯志明因此心生不滿,拒絕下車接受盤查,並對蕭、 陳兩名警員恐嚇,「你相不相信我炸死你」、「想不想我炸了你警局」、「斷掉你的腿」、「有人斷掉你的腿剛剛好嘛」、「下次我要找更多人去對付你」等語。兩警使用強制力將柯帶回派出所時,柯不斷掙扎反抗,還徒手揮拳毆擊蕭姓警員的嘴部,掐住陳姓警員的頸部,導致蕭受有上唇開放性傷口、上唇挫傷等傷害,陳則受有前頸、左前臂擦挫傷等傷害,柯姓警員經到場支援,合力將柯壓制後,柯繼續飆罵「爛警察」。台中地院一審判決,認定柯涉嫌妨害公務、傷害等罪,判刑6月徒刑,得異科罰金18萬元,全案可上訴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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