軍事情報局郝姓中校被控蒐集我國佈建中國的情報網、人員編組等資料,高等法院檢察署獲報後緊急查扣,軍情局鑑定郝蒐集的資料中有23筆屬重要機密。高等法院前年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,判郝有期徒刑1年6月。郝上訴,最高法院發回更審,高院更一審認定郝刺探、收集情報資訊,改判他有期徒刑3年4月。郝姓中校今現身聆聽判決,但「否認」自己就是郝中校,頻說「不清楚」。郝擔任情報員逾20年,負責大陸地區的情蒐,但從2012年8月起,他卻反向向軍情局同仁探聽我布建在大陸的情報網、人員身分等敏感資料,讓軍情局起疑。高檢署、調查局和軍情局研議後,兵分多路搜索郝住處、辦公處所,查扣47件公務、軍情資料,其中23筆被判定為重要機密。高院更二審認為郝姓中校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第30條第1項之刺探、收集情報資訊罪,處有期徒刑3年4月。郝聽完宣判後,戴上預先準備的口罩和紅帽,試圖掩人耳目離去。軍事情報局郝姓中校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,高等法院更二審判他3年4月徒刑。記者王宏舜/攝影 分享 facebook
7C5E1CE3E563747B
arrow
arrow

    velmag8hv6j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