婦女救援基金會今天公布問卷調查及成立3年的「裸照外流不是你的錯」專線分析,顯示目前23至39歲有逾4成民眾曾經拍攝過私密照片,其中還有21.22%的女性為未滿18歲拍攝,也發現有1成民眾的私密照片曾經外流。婦女救援副執行長白智芳說,如日本已訂定專法處理,許多國家也把外流私密照列入刑法內處理,呼籲應跟上其他國家的腳步。近年來頻頻傳出有公眾人物、藝人、甚至一般民眾的私密照外流,尤其在目前的社群網路如FB或LINE的轉傳之下更是加劇這樣的情況。據婦女救援基金會今天公布的調查指出,拍攝私密照的女性當中有78.78%為年滿18歲後拍攝、但未滿18歲拍攝的也有21.22%,白智芳警告,依現行法令僅要「持有」未成年民眾私密照片就違反「兒少性剝削法」。調查也顯示,有78%的人認為拍攝私密照會增加情報因而拍攝、44%則是留作紀念,但也有22%是對方要求難以拒絕;但女性憂慮外流達74%高於男性的52%;受訪者也有4%曾有遭恐嚇威脅外流經驗,其中女性占8成,而恐嚇的對象男性遭受網友威脅較大、女性則是遭伴侶或前伴侶居多。調查也指出,外流後有逾2成的被害人以差愧感、19.1%為自責,僅有18.9%會對加害者憤怒;外流管道中以社群網站或論壇達35%、通訊軟體或APP則有27%;有87.73%的受訪者認為應加重刑罰;受訪者有71%曾看新聞報導且親眼看過影像,其中男性表示會主動點閱、下載、轉傳的比率較高;還有42%的受訪者認為被害人應負擔責任,社會仍瀰漫著檢討被害人的氛圍。白智芳呼籲,不點閱、不下載、不轉傳應是原則。以成立專線後分析,成立至今已有約200通求助電話,其中有42.8%未成年被害人未遭威脅但影已散布,僅有23.8%的未成年被害人會向學校求助。白智芳認為應加強求助管道。白智芳表示,在台灣境內可以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及警政署申請移除,但在境外有時較為無力,目前的google等搜尋網站的機制也要被害者一條連結、一條連結的打上去,但有時申請移除1000多筆僅移除10多筆,審核標準未公開、蒐證的過程也對被害人是二度傷害。白智芳說,目前政委唐鳳已透過vTaiwan已開始正研擬草案、婦援會也會提出草案希望立法院能夠併審。本調查共回收1138份,其中以女性佔60.2%、男性佔39.3%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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